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8-12-04 07:59 字号:|
摘要: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将住宅电梯内的广告牌摘除,这却给投放广告的公司造成了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呢?12月3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审结并生效的广告合同纠纷案。
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将住宅电梯内的广告牌摘除,这却给投放广告的公司造成了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呢?12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审结并生效的广告合同纠纷案。
2017年,石家庄市某广告传媒公司与某居民小区物业部门,签订了该小区楼宇广告的使用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该小区1、2、3号楼电梯的广告经营权归广告传媒公司所有。协议签订后,广告传媒公司在小区电梯内安装了多块广告牌。
今年4月份,因小区业主与物业产生纠纷,业主们一怒之下,把居民楼电梯内所有广告牌都给摘了。出事以后,广告传媒公司多次找到该小区物业讨要说法。但双方因赔偿数额一直谈不拢,广告传媒公司于近日将小区物业起诉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广告传媒公司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广告牌损失和违约损失共计5.6万元。对此物业公司认为,广告牌是业主摘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传媒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内投放的广告框架,是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小区业主摘除,导致合同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在此情况下,即便小区物业不存在过错,但因其与摘除广告框架的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业主的行为导致广告传媒公司和小区物业之间的合同不能履行,小区物业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广告传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表示,小区物业除应退还广告传媒公司广告费之外,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事发后广告传媒公司未能及时清点被毁损的框架数量并将毁损情况加以留存,同时小区物业不认可所有广告框架被毁的事实,结合广告传媒公司证人石某陈述的广告框架可以循环使用的证言,考虑到广告框架的折旧情况,法院酌情支持广告传媒公司提出的折价30%的主张。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返还广告传媒公司广告服务费13002元、电梯框架损失2880元,共计158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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